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地方政府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将被整治!
《通知》指出,着力推动新能源和抽水蓄能领域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整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不当市场干预问题,重点整治对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行为。
这些行为具体包括:一是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二是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通知》指出,整治方式包括,开展自查自纠。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收集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落实整改要求。对于发现存在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各地方按照“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对于已出台、发现问题的政策文件,各地方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权限修订、废止。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但未实际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及时停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相关协议进行修改。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与开发企业协商,按照“保护企业利益、杜绝投资浪费”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于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反党纪国法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