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伴随着国家“无废城市”的推进,以及国家和部分省市提出焚烧灰渣资源利用的要求,国内涌现出多种多样的灰渣资源化处理工艺。但由于国内无相应的规范及技术要求,造成各地行政部门无统一的管理要求,各工艺终端处理质量参差不齐,制约了飞灰、炉渣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残渣处理技术体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相关要求,近日,由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城环境”)、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中国城建院联合主编的、生态环境部南京所、同济大学等十几家单位参编的《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处理技术导则》成果研讨会圆满成功。
与此同时,7月14日,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印发《2022-2023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七批)》的通知,由中城环境主编/参编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理技术规程》、《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标准》也通过立项评审,这标志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炉渣资源化标准工作的体系化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
01 垃圾焚烧灰渣资源化备受政策支持
根据2022年10月12日住建部发布的《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和《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1年生活垃圾焚烧厂583座,日处理能力719533吨。若按3%产灰率和20%产渣率测算,2021年全国垃圾焚烧焚烧飞灰日产生量约2万吨,年产量约800万吨;炉渣日产生量约15万吨,炉渣年产量近5500万吨。
为了应对飞灰和炉渣处置问题,从国家到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系列政策予以支持明确:
2020年7月
2021年5月11日
2022年2月10日
2023年5月
2022年1月
2022年10月
2023年2月
2023年5月
2023年5月
02 垃圾焚烧灰渣标准编制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9月1日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属于生活垃圾处理产物,生活垃圾焚烧灰渣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有利于保障城市垃圾卫生工作的开展。
目前国内涌现出多种灰渣资源化处理工艺,但由于行业标准规范处于空白,行业集中度不高,很多处理工艺借鉴的其他行业,存在适应性的问题,制约了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处理技术的发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生活垃圾焚烧灰渣标准编制有利于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发展。
2022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卫健委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提高焚烧飞灰、沼渣、沼液等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围绕厨余垃圾、污泥、焚烧飞灰等固体废物处置和小型垃圾焚烧等领域存在的技术短板,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进行集中攻关。”
2021年5月6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飞灰处置技术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飞灰熔融处理技术应用和飞灰深井贮存技术应用,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开发,探索利用预处理后的飞灰烧结制陶粒、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应用,鼓励飞灰中重金属分离回收技术开发应用。”
目前,住建部已发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但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仅有检测及运输要求,无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要求。还有住建部发布的产品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技术要求》(CJ/T538-2019),但缺乏工程技术方面的技术标准。
现《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处理技术导则》已经完成初稿,下一步将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订,获批后将对外发布,届时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炉渣资源化利用工作将“有标可依”。
来源:CE碳科技